1、編號:G20170301
建設內容:
投資強度:150
辦公與服務設施用地比例:7%
2、編號:G20170302
建設內容:
投資強度:150
辦公與服務設施用地比例:7%
該受讓宗地中用于工業建設項目的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7%,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其他城市規劃要求按江蘇省和鹽都區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二、競買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聯合競買的在報名時須提供聯合競買協議。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4月05日,到網上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網上掛牌出讓,通過鹽都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www.landyc.com)(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于2017年04月06日 起至2017年04月14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04月14日17時。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經江蘇省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合格后,系統將自動賦予競價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鹽城市國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1、地塊編號:G20170301;
報名時間:2017年04月06日 08時30分 至2017年04月14日 17時00分;
保證金繳納時間:2017年04月06日 08時30分 至2017年04月14日 17時00分;
掛牌時間:2017年04月06日8時30分 至2017年04月17日16時;
2、地塊編號:G20170302;
報名時間:2017年04月06日 08時30分 至2017年04月14日 17時00分;
保證金繳納時間:2017年04月06日 08時30分 至2017年04月14日 17時00分;
掛牌時間:2017年04月06日8時30分 至2017年04月17日16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本次掛牌地塊成交后,按所在鎮人民政府與競得人簽訂的交地合同約定交地。
2、所有地塊的交易起始價均不包括契稅、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等政府其他部門、單位收取的規費(稅)。
3、掛牌交易時間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繼續競價的,轉入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4、競得人需執行鹽城市規劃、建設等部門對建筑方面的所有規定要求。掛牌地塊周圍交通等基礎設施情況都按掛牌時現狀執行。
5、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總成交價款的50%;2個月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6、競得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需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到環保、發改委(外經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到國土部門申請領取《建設用地批準書》。根據《江蘇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辦法(試行)》規定,辦理環評、項目審批(或核準)文件的時限為:(一)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或者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審批(或核準)的工業項目,時限為12個月,情況特殊的,由省國土資源廳會省有關部門確定;(二)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或者由省級投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或核準)的工業項目,時限為9個月;(三)由市、縣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或者由市、縣級投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或核準)的工業項目,時限為6個月。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競得人未能在以上時限內取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項目審批(或核準)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證金按50%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鹽城市行政服務中心國土窗口(鹽城市人民政府西側國投商務樓一樓)
聯系電話:0515-88158623
聯 系 人:徐先生
開戶單位:鹽城市國土資源局財務結算中心
開 戶 行:中國銀行鹽城分行城中支行
賬 號:系統在競買申請時提供繳納保證金賬號
鹽城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