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類制度
來源:本站原創發布時間:2017-03-09瀏覽人數:
(一)新建工程建設管理
1、工程開發建設。由項目部根據公司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牽頭編制工程實施方案及工程估算,報董事會研究批準。
2、工程規劃設計(含總平方案,單體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人防,消防以及公建配套等)。由項目部會同辦公室通過招標議標等形式選擇設計單位(工程量小于等于10萬元),報分管領導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項目部再委托并組織實施。
3、工程清單編制。項目部委托中標中介服務單位編制,財務融資部、項目部審核后,分別經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4、工程施工單位確定。根據公司社會中介類確定規定執行。
5、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根據規定及時組織驗收、進行竣工決算辦理交接手續,工程全部資料需要及時建檔保存。
6、涉及工程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