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財預〔2015〕210號)、《關于財政資金注資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財建〔2015〕1062號)、《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創業投資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8〕141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區引導基金管理水平,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的積極性,擬招募專業基金管理人,現將招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導基金基本情況
鹽都區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是以財政性資金為引導,以非公開方式募集社會資金、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導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架構,由鹽都區人民政府設立,授權鹽都區財政局履行出資人職責,設立鹽城市鹽都區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產業發展投資公司”)作為母基金,由鹽城市城鎮化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具體負責我區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母基金的運行管理。我區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已于2017年7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注冊資本10億元。子基金由母基金與社會資本按1:N比例(N為社會資本出資比例,具體根據不同行業特點確定)出資設立,由招募的基金管理人按市場化方式組建,主要投資鹽都區的項目或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具有國家規定的基金管理資質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資質證書,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
(二)管理團隊穩定,專業性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信譽,具備嚴格合理投資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機制以及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以實繳資本為準),有參與設立并管理總規模不低于10億元的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經驗;
(四)核心管理團隊內不少于3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投資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至少有3個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退出案例;
(五)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無司法機關和行業行政主管機關處罰等不良記錄。
三、申報材料有關要求
申報人需按上述條件提供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人情況(管理基金規模,投資業績等)、核心管理團隊人員履歷表(經歷、業績等)、母基金運作管理方案及其他證明申報人資質、實力的文件、證書、承諾等,所有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四、申報材料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6月15日下午6:00。
遞交地點:鹽城市鹽都區新都西路39號鹽城市城鎮化集團9樓,916室,郵編224000。
遞交方式:郵寄或現場遞交均可。
聯系電話:15720794768 (袁智聰)、15851073080(孫斌)
特此公告。
鹽都區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6月5日